澳门娱乐场所之一,大约在35年前,全澳只有3家夜总会即国际夜总会、中央夜总会和新花园夜总会。当时的夜总会并无所谓的小姐“坐台”(陪酒)、“出钟”(出街)之类,顾客到此只是饮酒谈乐和跳舞听歌。
直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,夜总会经营内容才发生变化,顾客除了到此饮酒外,还可请夜总会的伴舞小姐在场陪酒,还可离场出街。1985年全澳共有夜总会7家,它们是辉煌夜总会、京都夜总会、美人鱼夜总会、巴黎夜总会、星河夜总会,以及在氹仔的珠城夜总会和绿苑夜总会。经营方面,今天每家夜总会一般都设有菲律宾乐队驻场演唱,此外设有一舞池,并雇请六七位小姐在场陪酒伴舞。为应付激烈的业内竞争,各家夜总会都想办法出绰头,比较流行的除了请香港名歌星演唱外,有的便着重于色情性感方面,如从外国请人来表演艳舞等,以招揽顾客。光顾夜总会的,除本地居民外,半数以上是香港客及外国游客。